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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加香”食品将要求进行标识 |
作者:隐茶杯 时间:
2010-7-27
来源:网络 标签:
加香,香食,食品,品将,将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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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卫生部26日公布的《食品用香料、香精使用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凡添加了食用香料、香精的食品,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。
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说,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,使消费者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。
标签是构成标准的一个重要方面。据了解,为规范市场,卫生部已制定“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”标准。为防止以食用香料的名义发挥非香料功效,《食品用香料、香精使用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还规定,当一种物质既可用作食用香料,又可用作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时,必须获得另外的批准,符合GB2760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的规定,才能作为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使用。
(本文来源:南海网-南国都市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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